2009年11月20日 星期五

自由電子報 - 法院是誰「開」的?

自由電子報 - 法院是誰「開」的? http://htxt.it/RC3D 「前金、後謝、分紅」二千一百四十萬元,電玩業者照付、議長張宏年照收,張宏年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市府高層官員的「關說」或「關心」,也有檢察官調查證據在案,胡志強市長也發出了台中市的「唯二」張電玩執照,給付錢給張議長的電玩業者。 事證如此明確,檢察官依法起訴,但是,台中地方法院卻判決張宏年無罪,法界批判、各方譁然,一個大大的老問號就是,法院到底是誰開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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